【合同制】印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招聘交通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9月4日-11日报名)(招2人)

2026-09-07 08:49

为进一步充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力量,补齐一线执法人员缺口,保障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交通运输执法辅助人员共2名,为劳动合同制用工,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

(二)主要职责

协助正式执法人员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辅助工作,具体包括:

1.协助开展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路政、行业安全生产等领域日常巡查、信息采集、台账登记工作;

2.协助做好执法文书整理、档案归档、数据统计、政策宣传、文明劝导等内勤及现场辅助工作;

3.协助维护执法现场秩序,做好群众咨询接待、案件资料初步整理等工作;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交通运输执法辅助性工作。

(三)特别说明

交通执法辅助人员无独立行政执法资格,不得单独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仅承担执法辅助保障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交通运输事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外勤巡查、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等岗位工作;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年龄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4日,即198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基础电脑办公操作。

岗位说明:本岗位需经常性开展外勤执法、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条件较为艰苦,适合男性报考。

(二)优先条件

1.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备实际驾驶经验者优先;

2.有交通、公安、城管等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经验者优先;

3.退役军人优先。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方式,不设置笔试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印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股

4.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留存)

(1)应聘报名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驾驶证者提供);

(5)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综合素质及仪容仪表;

3.面试实行百分制,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和综合考察,主要核实其政治面貌、现实表现、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用工,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在编人员待遇;

(二)薪酬待遇按照印江县交通运输执法辅助人员统一薪酬标准执行,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受聘人员纳入单位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行政执法工作纪律,接受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付晓艳

咨询电话:0856--62211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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