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口县乡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录标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1人,工作地点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公务执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执勤岗位招录为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2000年3月12日后出生至2008年3月11日前出生)。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或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驶技能匹配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身高不低于1.65米,BMI指数在17.5—30之间;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原单位辞退的;
(四)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五)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其他不适宜招录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
四、招录流程
(一)发布公告。招录信息通过163贵州网(www.163gzw.cn)及“贵州163”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时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总人数1:5的比例,则报名时间顺延至达到比例要求后结束)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江口县双江街道三星西路妇幼保健院旁)。
3.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户口本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个人征信报告;
⑦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⑧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四)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招录对象应在测试前签订安全承诺书(附件3)。体能测试科目共四项:1000米跑、100米跑、跳远、2分钟俯卧撑。具体标准及科目分数占比见(附件2)。体能测试成绩在完成体能测试后1天内在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亭外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1天。
五、面试
从体能测试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和招聘计划数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体测成绩相同的,则以体测成绩中1000米跑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方式:采取面谈(提问交流)。面试成绩在完成面试后1天内在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亭外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1天。
六、成绩计算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测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体测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体测成绩中1000米跑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在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除身高和体重外,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人员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依次进行体检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方式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
八、政治审核
采取函审或实地方式进行,由居住地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出具证明,重点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对招录对象的个人档案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进行核查了解。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待补人员名单通过“贵州163”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二)入职培训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对应报名岗位进行熟悉适应及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
(三)补录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保留期限为3个月。
十、基本待遇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对应的薪酬待遇:
1.经招录入职后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平均4300元/月,大队统一为乡镇政府专职队员购买“五险一金”,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全年带薪休假不超过40天。
十一、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四)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中,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电话:0856—6625119。
报名咨询
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谢站长 0856-6828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