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司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及要求一览表》,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以《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为准。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不符)。
2.《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3.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职位要求。
4.报考者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名时已取得职位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聘用后能按照公司用人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履职尽责。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8月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和各环节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若遇特殊情况顺延或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职位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详见《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3.报名地点: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黎平县侗乡茶城9栋2楼207室),联系人:顾天敏,联系电话:0855-6097586。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4)《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报考前户籍证明。
(7)提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3.资格审查。由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格审查后,将审查结果现场或通过电话反馈给报考人员,如报考人员未收到审查结果的,请致电0855-6097586联系咨询。若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暂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按照审查人员的要求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错过修改报考职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照《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由报考者本人向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经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方可修改(报考职位不得修改)。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将根据报考人员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不含1:3)的职位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0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19日(8:30-12:00,14:00-17:30);领取地点: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7室。
4.参加笔试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报名时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职位,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将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按时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行面试职位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有效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其他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后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的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在考察中,存在有考察办法或细则中确定为不得拟录用(聘用)人员的情形,或《实施方案》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或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考察不得确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九、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人员,由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二)采取合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参照在岗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和管理。
十、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根据双方意向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合格的由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十一、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报名、考试、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招聘考试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均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上公布。
十三、本方案由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贵州黎平天壹投资开发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